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信息,聯系電話:024-86892060【傳真號碼】024-86893567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大廳辦公地址:沈陽市皇姑區北陵大街45-2號,【郵政編碼】110032辦公時

聯系電話:024-86892060【傳真號碼】024-86893567
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辦公地址:沈陽市皇姑區北陵大街45-2號,【郵政編碼】110032
辦公時間:8:30-17:00 (周末和節假日除外)
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跨市的區域規劃和地方規劃,銜接需要安排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全省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
(二)起草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等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按規定指導、協調全省招投標工作,建設全省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三)統籌協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研判經濟發展趨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綜合協調全省宏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
(四)負責監測全省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并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并協調解決全省經濟運行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五)負責匯總分析全省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發展對策、土地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六)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實驗區工作。
(七)承擔全省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安排省本級基建資金,按權限審批、核準、審核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重大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參與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目標、政策及措施,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八)推進全省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一二三次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全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全省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九)負責統籌推進全省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組織擬訂全省區域協調發展及資源枯竭城市經濟轉型、全面振興、“五大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全省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負責協調推進全省“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十)研究分析國內外和省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編制全省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
(十一)負責全省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健康、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統籌推進全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負責提出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省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按權限實施對能源項目和計劃的管理,負責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省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省石油、天然氣(包括天然氣、煤層氣和煤制氣,不包括城鎮燃氣)管道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
(十三)推進全省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全省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四)研究全省國民經濟與國防建設的關系,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全省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六)管理遼寧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投資審批事項。(1)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項目外,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2)對已列入省級有關規劃需要審批的項目,除涉及其他地區、需要全省統籌安排或需要總量控制的項目以及需要實行國家安全審查的外資項目外,在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減少審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審批。對下放投資審批權的項目,相應調整相關前置審批權限,提高效率。(3)根據國家核準投資項目目錄,及時修訂調整遼寧核準投資項目目錄,對市場競爭充分、企業有自我調節和約束能力、可通過經濟和法律手段有效調控、符合結構調整方向、有利于防止產生新的過剩產能的項目,由核準改為備案,完善備案制度,防止變相審批。對確需審批、核準的項目,明確范圍、程序、標準和時限,做好與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的銜接,簡化手續、優化程序、在線運行、限時辦結,依法及時公開項目審批、核準信息。
2.完善和加強宏觀調控,強化全省發展戰略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1)加強發展規劃制定、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全局性事項統籌、經濟體制改革協調等職能,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全省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度機制,強化全省發展戰略規劃的約束和導向作用。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機制,推進宏觀調控目標制定和政策手段運用機制化,提高相機抉擇水平,增強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2)統籌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協調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強化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特重大自然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生態補償機制和指導協調礦產、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等職責。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行業管理部門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方面的職責分工。(1)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綜合管理職責,負責擬訂全省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和投資審核范圍、標準和程序。(2)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履行省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和備案職責,并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共同加強項目實施和監管。(3)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省本級基建投資計劃綜合管理工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提出本行業發展建設需求,執行經省政府同意后下達的省本級基建投資計劃,加強項目實施和監管。
2.與有關部門在規劃方面的職責分工。有關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分管領域省級專項規劃,并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籌協調后予以立項。對需要安排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規劃,要征求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意見。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有關省級專項規劃與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上報省政府批準的規劃,有關部門須征求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意見或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上報。
3.與省商務廳的有關職責分工。(1)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全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省商務廳負責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商務廳在進出口總量計劃內進行分配并協調相關政策。(2)省外商投資優勢產業指導目錄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商務廳擬訂并聯合發布。
4.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有關職責分工。(1)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國務院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核準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申報和管理。(2)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稅務局等有關部門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等有關部門負責上報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
5.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省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6.關于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省交通運輸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行業間政策、規劃和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
7.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中介組織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研究提出中介組織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促進和規范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介組織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8.關于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工作的職責分工。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PPP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PPP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并適時發布和組織推介,對各市政府PPP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等。省財政廳負責與財政部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采購監管等工作,落實中央及省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
內容來源申明:本文內容均來源于網絡收集整理,如有信息錯誤、侵權,請聯系我們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