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4千萬2026,千萬橡膠園被砍,鎮政府僅補償170多萬,是否合理呢,2024年8月21日,網絡曝光一起案例。 在海南五指山市南圣鎮,一家企業負責人姚女士通過網絡公開反映了一起涉及其投資的橡膠園被當地政府砍伐的事件。據姚女士介紹,這家

2024年8月21日,網絡曝光一起案例。
在海南五指山市南圣鎮,一家企業負責人姚女士通過網絡公開反映了一起涉及其投資的橡膠園被當地政府砍伐的事件。
據姚女士介紹,這家企業投資了大約一千萬元用于種植橡膠樹,然而為了給一個新建的礦泉水廠讓路,當地政府決定征用這塊土地。
盡管雙方就補償事宜進行了協商,但在補償金額上始終未能達成一致。
2024年6月2日,姚女士的企業收到了南圣鎮人民政府下發的一份限期清理通知書,要求其在一周內自行完成清理工作。
然而,在收到通知僅僅兩天后,政府便組織人員開始砍伐橡膠樹,隨后的二十多天里,數千棵橡膠樹被砍伐。
姚女士表示,在此之前,雙方在協商過程中關于樹木數量的統計有過變動,而補償方案并未充分考慮到樹木異地移栽的成本等因素。
她認為政府的做法在程序上有問題。
案件發生以后,有網友表示,這簡直是對法治社會底線的踐踏!明明還有協商空間,政府卻單方面采取行動,這是不是意味著只要政府想要你的東西,就可以隨便拿走?”
也有網友認為,200多萬的補償就想打發掉千萬的投資?這補償標準是誰定的?難道政府就可以隨意制定規則,然后強迫接受嗎?”
那么,地方政府是否有權單方面砍伐企業所有的樹木呢?
在中國,地方政府在特定情況下有權征收土地,但必須遵守嚴格的法定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事先與土地使用者協商一致,達成補償協議,并經過公告等法定程序。
本案中,盡管政府聲稱已與企業進行了多次協商,但從姚女士提供的信息來看,雙方并未就補償達成一致。
因此,如果政府在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單方面采取行動,可能違反了法定程序。
另外,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應當公平合理,且應當考慮到被征收土地的實際價值以及地上附著物的價值。
本案中,如果企業認為補償金額過低,不符合法律規定,企業有權提出異議,并可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政府提出的補償金額是否合理,需要參照當地的市場價值評估及相關的補償標準來判斷。
如果企業不同意政府的評估結果,可以申請重新評估或者尋求第三方評估機構的意見。
#千萬橡膠園被砍僅補償170多萬#
一、公益拆遷補償就一定不高嗎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公益性拆遷的經濟補償和商業補償是一樣的,都是依據拆遷評估的價值進行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商業拆遷與公益拆遷區別
準確地說,這里的拆遷指的是“征收”,公益拆遷就是公共利益征收。公共利益征收與商業拆遷都有拆遷的過程,且在原有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對二者的區分尚不明確,因此可將公共利益征收簡稱為公益拆遷,從而與商業拆遷進行鮮明的對比。在實踐中,無論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明知故犯”還是拎不清二者區別的“稀里糊涂”,大量混淆公益拆遷與商業拆遷的現象層出不窮。但事實上,區分公益拆遷和商業拆遷是很有意義的,也極有必要,二者所貫穿的法律關系不同、對公眾的意義也不同。
1、從法律關系的方面說
在法律關系方面來說,公益拆遷是一種受公法調整的上對下的法律關系,由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具體行政機關主導;而商業拆遷則是一種由私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行政機關不得對這類拆遷行為進行干預。
2、從公眾的權利來說
對于公眾來說,面對公益拆遷時,公眾沒有話語權,只能接受拆遷行為。當然,公益拆遷的進行應當以對公眾進行合理補償安置為必要條件;商業拆遷由于沒有政治力量的參與,是一種純粹的民事法律關系,因為公眾有權決定是否同意拆遷行為的實施,而在補償安置方面也強調公眾與開發商之間的自由議價。
3、從法律依據的有無來說
法律依據的有無某種程度上是區別公益拆遷與商業拆遷的關鍵切入點之一,因為區分公益拆遷與商業拆遷的本意就是要防止地方政府與開發商聯手僭越公共利益之名目而實質為商業開發拆遷。在這個過程里面,公共利益是核心,把握好了公共利益,并將公益拆遷的目的條件嚴格限制在公共利益方面,就能防止“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肆意出現了。在實踐中,很多地方政府以百姓“需為公益服務做出貢獻”為名進行拆遷,聽來似乎是無稽之談,但最終判斷政府此舉是否合法合理,還得對公益拆遷中“公益”的內涵進行仔細判斷。
法律分析:一、村民阻撓施工造成損失怎么賠償
如果因為村民阻撓的行為給施工造成損失的,應當由村民賠償相應的損失,如賠償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二、村民阻撓施工造成損失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村民阻撓施工造成損失的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如果權利人未在此期限主張權利的,將喪失勝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法律分析:
1、政府征收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2、土地拆遷款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這些費用一個都不能少,并且各個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在補償的時候即使補償費用都有但是數額會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是由土地征方案確定的,如果被征收人認為補償標準過低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訴訟,要求提高補償標準。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應該是多少
征地:征地補償費包括3項: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是按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但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已經突破了30倍。“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批準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征地補償的要相關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上存在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特別是對于征地補償標準的認定上,應當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的處理情況而定,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而導致矛盾和糾紛。
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是由土地征方案確定的,如果被征收人認為補償標準過低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訴訟,要求提高補償標準。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應該是多少
征地:征地補償費包括3項: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是按照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確定。但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已經突破了30倍。“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批準增加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拆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征地補償的要相關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上存在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維權,特別是對于征地補償標準的認定上,應當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的處理情況而定,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而導致矛盾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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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秦藝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