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記者2026,男子獲百萬拆遷款,出走四年的妻子要平分財產,揚言:不給就起訴,眼前這位男子名叫何俊,年齡40歲,幾年前,由于老家拆遷,何俊因此獲得了四百多萬元的補償。可就在不久前,離家三年的妻子突然帶著一幫娘家人來到何俊家中吵鬧,要求

眼前這位男子名叫何俊,年齡40歲,幾年前,由于老家拆遷,何俊因此獲得了四百多萬元的補償。可就在不久前,離家三年的妻子突然帶著一幫娘家人來到何俊家中吵鬧,要求平分這筆錢。何俊覺得,自己和妻子之間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因此拒絕分錢。
何俊
雙方很快由爭吵變成了撕打,妻子揚言,自己嫁進何家就是何家的一份子,拆遷款理應分自己一半。如果何俊執意不肯,那么自己就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何俊的弟弟見嫂子態度如此蠻橫,便聯合妻子一起將她和她的娘家人一起趕出門外。
那么,何俊的妻子是誰?夫妻倆之間究竟有何矛盾,致使妻子離家四年?該女子嫁給何俊究竟是因為真愛還是另有所圖?最終該女子起訴何俊沒有,兩人的結局又如何?
何俊的妻子名叫馮燕,兩人年齡相當,事實上,兩人結婚僅一個月,馮燕就出了一場嚴重的車禍,隨后四年時間一直住在娘家,即便后來痊愈也沒有回到婆家。
何俊出生在農村,有個親弟弟叫何勇。父母是老實憨厚的農民,老兩口沒有學歷,也沒有一技之長,收入來源主要依靠種地和出賣苦力。
家里的房子還是多年前的磚土房,蓋著牛毛氈,由于年久失修,牛毛氈經過多年風吹雨打之后早已窟窿密布,到了下雨的時候,屋內到處漏雨。四周的墻壁經過長時間風化,表皮早已脫落,裂痕縱橫交錯,整棟屋子看起來有些搖搖欲墜的感覺。
他家是當地有名的貧困戶,家里除了基本生活用具以及幾張床,一臺破舊的電視機之外,再無其他值錢的東西,整個家可以一貧如洗來形容。
家里雖然貧困,但老宅的面積著實不小,宅基地加上房前屋后的果園、林地以及院壩,足足有好幾畝。幾十年前的農村,這也許不值什么錢,但誰能想到幾十年后,就是這座老宅給何俊一家帶來幾百萬元的收益。
由于太過貧困,兄弟倆小時候時常吃不飽、穿不暖,因此何俊便多次帶著弟弟何勇前往附近山上采摘野果和挖野菜沖擊。
何俊十分疼愛弟弟,經常將可口的野果讓給弟弟,自己只吃一些難以下咽的野菜。在何俊身上,何勇多次體會到了長兄如父的感覺。
一次上山途中,為了給弟弟摘野果,何俊不慎從樹上落下,頭部受了重傷。后來雖然經過醫治勉強保住了性命,但何俊還是落下了殘疾,智力發育十分遲緩,咬字不清晰,說話也結巴。
長大后,何勇一個人來到大城市闖蕩,臨走前他囑咐哥哥,一定要照顧好爸媽,自己會按時寄錢回來。看著弟弟背著一包行李緩緩遠去的背影,何俊留下了眼淚。
一個農村青年,孤身一人來到舉目無親的大城市闖蕩,艱難程度可想而知,但何勇很能吃苦,為人處事也很圓滑,再加上有貴人相助,他足足用了十多年時間,從一名名不見經傳的底層打工人搖身一變成成一個小有名氣的二手車行老板,還娶妻生子。
婚后,小兩口繼續擴大車行規模,生意也蒸蒸日上,年收入達上百萬。沒過幾年,兩人便買了房子和車子,過上了優越的生活。
何勇
這些年來,何勇一直都在幫扶老家的哥哥以及父母。父母有什么病痛,也都是何勇出錢醫治。但一直讓他擔憂的還是哥哥的婚事,眼下哥哥已經三十多歲,婚事一直沒有著落,這讓他心急如焚,要知道在農村,男子一旦到了這樣的年齡還沒有成家,以后很有可能會打一輩子光棍。
為了幫助哥哥成家,何勇可以說使出了渾身解數,他托妻子的娘家親戚給哥哥尋找對象。
后來確實找來了幾位女子,但對方都嫌棄何勇沒有工作,身體有殘疾而最終作罷。
多年來,何勇一直待在老家,照顧年邁的父母,幫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考慮到自己身體原因,加上又沒有收入,因此他早就做好了孤老終生的打算。
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一年后,他的婚事卻因為拆遷出現了轉機。
2017年,家里的老房子被列入征地拆遷范圍,考慮到小兒子早已成家,家里的老宅也有他的一份,因此父母便通知何勇回來,商量老房子劃分一事。
何勇并沒有要老家的房產,而是全部給了哥哥何俊,他覺得此生最對不起的就是哥哥,要不是小時候嘴饞,非要哥哥爬樹給自己摘野果,哥哥也不會落下殘疾,如今也不會孤苦伶仃一個人。
何俊對弟弟心存感激,他向弟弟承諾,一定會照顧好爸媽,讓他在外沒有后顧之憂。
都說農村大部分女人非常現實,在何俊這里體現得淋漓盡致。隨著何俊老家即將拆遷的消息不脛而走,上門介紹對象的人漸漸開始多了起來,但介紹的大多數是離異并且帶孩子的女人。何俊覺得自己老實,而且繼父也不好當,因此找各種理由婉拒。
沒過多久,村里的一位職業媒婆給何俊帶過來一位姑娘,此人身材、長相中上,未婚,性格外向,她就是馮燕。
馮燕
男人都喜歡漂亮的女人,何俊自然也不例外。從見到馮燕照片的第一眼起,何俊就被這個女孩深深吸引,當兩人私下見面的那一刻,何俊便無法自拔地愛上了對方。
馮燕來自農村,從小就長得很漂亮,有一個小幾歲的弟弟。父母雖然是農民,但絲毫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反而對馮燕非常溺愛。
從小到大,在吃、穿、用上面,馮燕都能享受到父母能給予的最好的一切。馮燕對弟弟也像何俊對待何勇一樣,十分疼愛。在她看來,弟弟是要繼承馮家香火的,他就是馮家的希望。姐弟倆長大后,馮燕也對弟弟的親事十分關心。
轉眼間,馮燕到了該出嫁的年齡,但父母覺得,女兒如此美麗,理應享受優越的生活,他們覺得女兒應該找一位帥氣、多金的男士作為今后依靠的對象。父母的想法和馮燕不謀而合,因此即便后來有很多年輕小伙追求馮燕,但因為經濟條件達不到她的要求,最終都被拒絕。
一開始,當馮燕從介紹人口中了解到何俊沒有工作,頭部還有殘疾時,本想直接拒絕,但后來聽介紹人說起,何俊老家被列入拆遷范圍,將來會獲得數百萬元賠償時,馮燕立即改變了想法。
兩人很快在媒人的安排下見了一面,見面后,彼此雙方都非常滿意,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馮燕是未婚女,彩禮、三金這些自然不可或缺。可何俊沒有積蓄,為了娶到自己心愛的女子,他心急如焚。就在此時,何勇解了哥哥燃眉之急,他替哥哥給了彩禮以及購買三金,結婚的時候還出錢給他們置辦了浪漫的婚禮。
結婚后,馮燕便立即將戶口遷到何俊家,然后坐等拆遷。同時她辭掉了之前的工作,在婆家附近的工廠找了一份資料整理工作。
馮燕不止一次跟何俊商量,日后拆遷,所得的拆遷款要全部交給自己保管,但何俊沒有同意。此時的馮燕雖然很不高興,但她還是強行壓住了心中的怒火,畢竟這時候拆遷工作還沒有開始。
然而兩人結婚僅一個月,有一天馮燕騎車上班途中突然遭遇了嚴重車禍,交警勘察結果出來,對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馮燕受了很嚴重的傷,在ICU病房里足足躺了一個多月,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多萬。肇事方只墊付了一萬多元后就以經濟困難拒絕墊付。
為了醫治馮燕,何俊和父母只好到處借錢,但何家的這些親戚一聽何俊要過來借錢,紛紛避而不見,走投無路之下,何俊只好求助弟弟何勇。
最終還是何勇拿出20多萬元才醫好了嫂子馮燕,馮燕出院后并沒有回到婆家,而是立即被她的父母接回了娘家,說是要安心靜養。
幾個月后,馮燕的父母出面和肇事方商談賠償事宜,經過法院裁決,肇事方賠償了馮燕60萬元。
馮燕拿到這筆錢后,并沒有歸還何勇墊付的二十多萬元,而是全部拿給弟弟買房、買車,準備以后娶媳婦。
期間,何俊來過岳父家三次,希望接回馮燕,他覺得妻子老是住在娘家也不妥,會遭他人議論。可馮燕堅持說何俊不愛她,不信任她,因此拒絕跟何俊回去。岳父岳母也覺得眼前的這個女婿視錢如命,而且完全不信任女兒,因此也不讓他帶走女兒。
何俊之后再也沒有來過岳父母家,此后三年,何俊和馮燕就這么耗著。事實上,馮燕早有離婚之意,她想等拆遷結束后再提離婚。
2018年,老家正式迎來拆遷,經過十幾輪談判,何俊一家總共獲得了400萬元拆遷補償。當時拆遷方案有兩種,一種是房屋置換,另一種是現金補償,何俊作為戶主選擇了后者。
何俊并沒有將老家已經拆遷一事告訴馮燕,他覺得兩人雖然是夫妻,但絲毫沒有感情,馮燕之所以肯委身下嫁,其實就是為了拆遷補償。
由于娘家和婆家相隔比較遠,一開始等我時候,馮燕并不知道婆家已經拆遷,直到一年后才從別人口里得知此事。在娘家休養的這段時間,她以離異的身份相親過幾次,但都沒有成功。
當馮燕知道何俊得了幾百萬拆遷款后,便和父母一起來到婆家多番吵鬧,想要爭奪這筆錢,但最終都以失敗告終。
直到不久前,離家已四年的馮燕叫上了父母、弟弟以及娘家親戚,再次來到何俊老家,她要逼迫丈夫把錢交出來。
何勇得知此事后,和妻子一起趕回了老家,他要幫助哥哥對付來勢洶洶的嫂子一家。
一行人在院壩中間爭執不休,小舅子更是一把抓住何俊的衣服,聲稱他心里根本沒有姐姐,眼下家里拆遷了就想獨吞。當初若不是姐姐委屈下嫁,何俊至今還是老光棍一個。
小舅子正要毆打何俊的一剎那,何勇一把拽住小舅子,雙方逐漸由劇烈爭吵演變成拉扯,何俊由于身有殘疾,趁亂躲回了屋內。
此時圍觀的村民越來越多,很多了解何俊和馮燕實際情況的旁觀者都指責馮燕簡直沒有良心,當初出那么嚴重的車禍,還是何俊、何勇兄弟倆將她從死亡邊緣拉了回來,此后更是躲在娘家幾年不出來,如今丈夫家拆遷了,又恬不知恥地回來拆遷款。
見眾人都指責自己,馮燕便帶著娘家人暫時離開了婆家。但沒有拿到拆遷款,她始終不甘心,最終在娘家親戚的建議下,馮燕找來了記者。她覺得如今自己依然是何俊的合法妻子,而且當初結婚的時候也已經將戶口遷到了婆家,就是鬧到法院,賠償款都應該有自己一半。
記者了解完事情的真相后,決定和馮燕一起來到何俊家商議此事,這一次,馮燕沒有叫娘家人。
沒成想,這一次非但沒有拿到錢,何勇還要求馮燕償還當初墊付的二十多萬元。剛開始記者還不知道這筆二十多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當聽完何勇的敘述之后,記者用驚詫的表情望著馮燕,馮燕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只得顧左右而言其他。
鑒于馮燕的戶口在哥哥這邊,何勇便替哥哥做了決定:補償馮燕2萬元,然后兩人離婚。
何勇之所以有這樣的底氣,是因為哥哥如今有錢了,以后不可能娶不到媳婦。
何勇夫婦
“虧你說得出來,賠了幾百萬元就只給我兩萬塊?你當我是來要飯的嗎?”馮燕質問何勇。
“你這樣的女人,給你兩萬塊已經是夠多的了,你和何俊之間壓根沒有感情,你之所以肯下嫁,完全是另有所圖”何勇一口回懟。
馮燕說什么都不同意,她堅持要一半拆遷款,并揚言,如果不給就起訴。
為了了解清楚像馮燕這種情況究竟能分得多少拆遷款,記者帶著馮燕一起來到當地拆遷部門征詢。
工作人員解釋道:拆遷款如數付清之后,拆遷部門的任務就已完成,至于家庭成員之間如何分配,只能他們自行協商,外人無權干涉。像馮燕這種情況,是有拆遷補償的,至于該拿多少,只能和她丈夫商議。
聽到拆遷部門這樣說,馮燕更加信心十足,和父母商議之后,她決定起訴何俊,拿回自己應得的那一部分。
如果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應當進行分割。的分割包括以下情況: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的。這一般屬于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一般也是婚前財產。
3、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償的。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離婚時,房屋的歸屬及分割一般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并,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于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需要指出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對于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于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并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4、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注意: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在當今社會,家庭糾紛時常發生,而當這些糾紛涉及到法律問題時,更是容易引發廣泛的社會關注。近日,湖南一起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拆遷款分配糾紛案件引起了人們的熱議。案件回顧在湖南的一個小村子里,有一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名叫李明的中年男子。他的妻子阿芳已經十八年沒回家了。這十八年里,阿芳從未給家里寫過一封信,打過一個電話,仿佛人間蒸發一般。李明一個人辛辛苦苦地支撐著家,獨自撫養著兩個孩子長大。(文中均為化名)阿芳的離去,成了村里人茶余飯后的談資。有人說她在外面的世界找到了新的生活,有人說她遇到了什么不測。但無論真相如何,阿芳的消失給這個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隨著時間的推移,李明的生活漸漸步入正軌。他努力工作,兩個孩子也順利長大成人。就在他們以為可以忘卻過去,重新開始的時候,阿芳突然出現了。那是一個晴朗的早晨,當李明正在老房子里收拾東西,準備迎接即將到來的拆遷時,阿芳突然站在了他的面前。她的面容憔悴,但眼神中卻透露著一絲不容置疑的堅定。“我要平分拆遷款。”阿芳的語氣不容置疑。李明愣住了,他看著眼前這個多年未見的妻子,心中涌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憤怒和悲痛。“你哪來的臉?”他怒吼道,“這十八年來,你從未盡過妻子的責任,從未關心過這個家,現在憑什么回來要求平分拆遷款?”阿芳沒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眼中閃爍著復雜的情緒。她知道自己的離去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傷害,但她也有自己的苦衷和無奈。兩個孩子也震驚于母親的突然出現。他們對阿芳既感到陌生又感到熟悉,心中充滿了復雜的情感。村子里的人聞訊而來,圍觀著這場家庭紛爭。他們議論紛紛,有的支持李明,有的同情阿芳。但無論外界如何議論,李明和阿芳之間的矛盾已經無法調和。最終,李明決定采取法律手段解決這個問題。他將阿芳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定阿芳無權平分拆遷款。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在婚姻持續期間夫妻共同獲取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據這一規定,李明和阿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建造的房子,應當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拆遷款分配問題上,雙方均有權參與分割。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阿芳可以無條件地獲得拆遷款。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后,雙方需就共同財產達成協議處理;若未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子女利益、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做出裁決。在本案中,李明在無法聯系到阿芳的情況下,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因此,在離婚過程中,雙方并未進行財產分割。但是,拆遷款的分配應基于被拆遷房屋的權屬。如果房屋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拆遷款也應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考慮到阿芳多年來長時間失聯、未對家庭和孩子盡撫養義務,法院在判決時充分考慮了這些因素。最終,法院判決阿芳分得40%的拆遷款。這一判決既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也兼顧了雙方的實際情況。案件反思家庭關系的和諧與穩定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扶持的基礎上的。當家庭中的一方出現問題時,其他成員應該給予更多的關心和支持,而不是冷漠和拋棄。同時,法律也應該在維護家庭和諧和個人權益之間尋求平衡,既要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也要考慮家庭的整體利益。【免責聲明】本文由真實故事改編,文章案例過程、圖片都來源于網絡,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無低俗等不良引導。如涉及案件版權或者人物侵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刪除內容!
法律分析:因拆遷款的分配而產生的家庭內部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該糾紛是家庭之間即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糾紛屬于民法調整,在糾紛無法自行解決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解決。當事人可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所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關鍵詞】 【案情簡介】1998年初,張某經門頭溝區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在某村陸續修建房屋21間,2009年5月,上述房屋被列為拆遷范圍,并與相關單位簽訂了《回遷安置》,協議書中約定,向張某給付拆遷補償款,補助費116萬多元,并提供2居室房屋2套,但需交付房款41萬元,張某交付購房款后剩余拆遷款約75萬。【裁判要點】法院經審理認為:關系的建立與維系應以感情為基礎,王某與張某因家庭糾紛和經濟問題產生矛盾,張某還曾訴至法院,要求與王某離婚,雖經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但雙方關系并未改善,故判決兩人離婚,對于兩人提出的共同財產,從建房許可證看,行政規劃部門是在王某、張某婚后作出建房許可的,故拆遷的21間房屋及拆遷款為雙方共同財產,張某給付王某拆遷款27萬元。
家庭是一個溫馨的天地,親人間的信任和依賴是家庭成員相處的基礎。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時候家庭矛盾和糾紛也會發生。當親情與利益發生沖突時,該如何化解糾紛,維護公平正義呢?通過以下一則真實的案例,我們將一起探討這個問題。
陳大媽和丈夫購買的房產在進行拆遷時獲得了600多萬元的補償款,然而補償款卻被打到了女兒的賬戶上。陳大媽耐心等待了兩年,期望能與女兒商量分配拆遷款,但女兒卻一直不予以回應。面對這一情況,陳大媽決定選擇訴諸法律,將女兒告上了法庭。
法院認真審理該案后,判決女兒返還陳大媽375萬元的拆遷款。然而,女兒卻拒絕執行法院的判決,一直未履行自己的義務。陳大媽不得已再次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經過進一步調查,法院發現女兒挪用了母親的錢款,用于自己購買房產和消費,并將部分資金轉移給了丈夫和婆婆。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處罰。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女兒犯有拒不執行判決罪,并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的刑罰。
陳大媽雖然成功追回了自己的拆遷款,但她看著被帶走的女兒,既心痛又無奈。這個案例引發了我們對家庭關系和法律的思考。
首先,家庭成員之間應該建立相互信任和尊重的良好關系。遇到矛盾和糾紛時,親人之間應該通過溝通和協商解決,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其次,法律是整個社會共同遵守的準則和底線。在家庭關系中,無論身份地位如何,都不能以違法方式侵占他人的財產或權益。違反法律將面臨法律責任的追究和制裁。
最后,訴諸法律是一種合法的途徑,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尋求公平正義。當其他解決方式無效時,選擇通過法庭來解決爭議是合理的行為。然而,對于涉及家庭成員的案件,維護親情和家庭和諧同樣需要我們的考慮和權衡。
在這個案例中,陳大媽采取了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并最終獲得了法律的支持。但同時,這也給我們提出了深入思考:在解決家庭糾紛時,我們是否可以用更加溫和的方式來維護親情和家庭和諧呢?
無論如何,法律始終是維護公平正義的保障。我們應該時刻銘記,在解決糾紛和矛盾時,尊重法律、倡導理性,同時也要注重維系親情和諧,追求社會和家庭的共同進步。
●拆遷獲賠
●拆遷索賠
●百萬拆遷款給一半救命恩人
●百萬拆遷款給一半救命恩人
●男子拆遷1500萬
●男子老家拆遷800萬
●丈夫拿到五百萬拆遷款就離婚
●百萬拆遷款付大爺法律結局
●拆遷800萬離婚
●拆遷拆出億萬富翁
●3300百萬拆遷款拿下原石
●拆遷千萬富翁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6拆遷獲賠237萬,拆遷補償 案例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滕穎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