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開拆遷賠償2026,封開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法律主觀: 一、 非 農戶口不能建房 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只擁有使用權。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城市的,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并且,農村戶口的父母去世后,落戶城市的子女不可以

一、 非 農戶口不能建房
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只擁有使用權。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城市的,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并且,農村戶口的父母去世后,落戶城市的子女不可以 繼承 宅基,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對繼承的房屋不能修建和翻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二、宅基地超出面積要征稅
2018年,部分地區已開展宅基地超出面積征稅,后期會落實到各個省份地區。以前國家沒有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因此很多人對宅基地周邊進行擴大建房,造成宅基地面積超出,具體征稅標準地區不同會有所差異。
三、宅基地有償退出
國家為了有效利用農村土地資源,對出現一戶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問題進行整治,這些滿足任意一種都可以到當地政府申請宅基地,會給與一定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是按照當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來定,大部分地區一般是按8000-12000元進行補償,補償年限為30年,一般一次性補償完。
四、不得超出兩條“紅線”
兩條“紅線”指的是不得以買賣宅基地為出發點,也就是農民不可以以買賣宅基地作為利益出發點。另外不可以已退出農村宅基地,作為進城落戶的條件,農民落戶就需要退出宅基地,這不是國家推行實施的,如果當地政府有這項硬性措施你是可以維權的。
五、 宅基地不能確權條件
宅基地確權之后可以證明自己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時證明自己擁有宅基地老房子的所有權,宅基地確權后可以避免所有權糾紛,拆遷賠償等問題,可以有效防止一戶多宅。但有四類宅基地是不能確權的,分別是亂占耕地建造房屋的宅基地、城鎮居民非法購買的宅基地、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建房的宅基地、小產權房。
六、不得違反“一戶一宅”
我國已經發布了嚴格的管制措施,要求各地區必須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政策,任何人不得違反“一戶一宅”的原則在耕地或多占宅基地建房。有些地方實施一戶一宅之后,對宅基地的審批也變得非常嚴格,國家實這項制度也是為了節約土地資源,避免更多的人為了利益圈地,從而導致更多的村民無地可批。
七、 非本村村民不能購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權 只有村集體成員享有,非本村村民是沒有這項福利措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也就是說,買賣宅基地是違法的,想在違法買來的宅基地上建房,肯定是不行的。如果私自買賣被發現的話,不僅購買人會受到處罰,非法買賣的宅基地也會按照規定收歸村集體。
目前國家對建房以及宅基地審核等方面的監管十分嚴格,對此一定要做好審批流程,以避免面臨拆除風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宅基地的相關法律規定:一、我國《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二、《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2、村權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公布期滿無異議后,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5、宅基地批準后,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并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6、村民住宅建成后,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宅基地自建房規定:關于地的要求:
(1)農村村民因住宅建設申請使用的土地必須符合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鄉)以及村莊建設規劃嚴禁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造住宅和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建房如果占用耕地要對所占用的耕地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進行補充,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任務。
(2)其面積不得超過當地的標準,比如農村新建、擴建或改建房,每戶宅基地的標準面積為80~120平方米,各村委會應根據村規劃和村實際土地使用情況統一確定村的宅基地面積標準。農村獨立住宅不得超過三層,每棟建筑總面積不得超過360平方米;聯排住宅不得超過四層,每棟建筑總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各村應根據村的習俗和民情研究確定固定的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統一的風格。采用坡屋頂建筑形式,具體以當地標準為主。
(3)申請地點必須無爭議。如有土地所有權糾紛或其他重大利益糾紛,則無法建造房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宅基地建房新規具體如下: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2、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3、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1、建房戶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2、村委會審核同意,簽字蓋章;3、向鄉鄉建辦提出申請;4、鄉建辦工作人員實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鄉鄉建辦領取房屋建設申請表;6、經鄉建辦簽字同意;7、鄉主管領導簽字蓋章,核實同意;8、交縣規劃建設局審批;9、建房戶領取產權證。綜上所述,農村房屋辦理房產證,首先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由于農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過審批,因此,農村房屋房產證的辦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買房后辦證。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請,通過審批后,才可以建房,房子建好后,需要辦理產證手續,并領取房產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2、村權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公布期滿無異議后,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5、宅基地批準后,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并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6、村民住宅建成后,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封開縣拆違建最新消息
●封開縣拆違建最新消息
●封開縣規劃
●封開縣開建歷史照片
●封開農村征地
●封開有什么發展嗎
●封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
●封開縣新農村建設
●開封宅基地面積標準
●開封市農村宅基地面積新政策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6封開農村征地,開封拆遷補償標準2019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杰
內容審核:劉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