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龍馬潭拆遷賠償方案2026,2021年瀘州市龍馬潭區垂釣管理辦法,法律分析:一、禁釣區域及時間我區轄區內長江干流、沱江干流和龍溪河干流全段全年禁止垂釣。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我區瀨溪河、仁和溪、龍澗溪、玉帶河、云龍溝

法律分析:一、禁釣區域及時間
我區轄區內長江干流、沱江干流和龍溪河干流全段全年禁止垂釣。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我區瀨溪河、仁和溪、龍澗溪、玉帶河、云龍溝、倒角河、三叉河、鰲河溝及其他天然水域禁止垂釣。
二、禁釣行為
(一)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
(二)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垂釣。
(三)在橋梁、交通要道、堰壩等存在安全隱患水域垂釣。
(四)一人兩桿或多桿、一桿兩鉤或多鉤、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
(五)使用籠子鉤、聯體鉤、串鉤等釣具垂釣。
(六)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裝置、魚槍、弓、弩等裝備輔助垂釣。
(七)使用燈光誘釣方式垂釣。
(八)使用其他法律法規禁用的釣具。文件規定,現就加強垂釣管理通告如下。
法律依據:《關于印發和的通知》為有效保護我區漁業資源和水環境,規范垂釣行為,落實禁捕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見》(農長漁發〔2020〕1號)、《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于加強和規范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漁發〔2020〕12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辦長漁〔2020〕3號)和《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等八部門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川農函〔2020〕962號)等有關規定,經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后,現將《龍馬潭區垂釣管理的通告》和《龍馬潭區天然水域垂釣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常年禁止垂釣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即:長江干流瀘州段、赤水河干流瀘州段、沱江干流管驛嘴至胡市段、納溪區永寧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壩段,瀨溪河翹嘴_蒙古_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瀘縣段,龍溪河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龍馬潭區段)以及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的禁釣區。一、文件制定背景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開啟了“十年禁漁”,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垂釣也是一種捕撈行為,隨著垂釣工具的發展和垂釣方式的創新,當前產生了一些對水生生物威脅較大的垂釣工具和方法,這些垂釣方式獲取的釣獲物甚多,違背了休閑垂釣的初衷,擾亂了長江禁捕秩序。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辦長漁_2020_3號)和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于加強和規范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漁發_2020_12號)《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川農規_2022_1號)要求,制定了瀘州市長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遏制無序垂釣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現象。二、制定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4.《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5.《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6.《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辦長漁_2020_3號)7.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于加強和規范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漁發_2020_12號)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的通知》(公通字_2020_17號)9.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農規_2022_1號)三、主要內容一是明確了禁釣區: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即:長江干流瀘州段、赤水河干流瀘州段、沱江干流管驛嘴至胡市段、納溪區永寧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壩段,瀨溪河翹嘴_蒙古_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瀘縣段,龍溪河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龍馬潭區段),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的禁釣區。今后瀘州市長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和國家、省新公布的常年禁止垂釣水域,自建立和公布生效之日起納入禁釣區范圍。二是明確了禁釣期: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釣。三是明確了垂釣工具和垂釣方法:禁釣區、禁釣期之外,每名垂釣者只能使用一根魚竿、一線、魚鉤鉤尖總數不超過兩個的釣具進行垂釣;除禁止使用農業農村部規定的禁用漁具外,還應遵守省農業農村廳公布禁止使用的垂釣工具和方法。四是明確了釣獲物管理:禁止釣獲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若誤釣,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垂釣者每人每天垂釣期間,留取的釣獲物總重量不得超過2.5千克,超出部分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釣獲單尾(只)重量超過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釣獲物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列入《國家重點管理外來入侵物種名錄》《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的種類不納入釣獲物管理。禁止丟棄、分散、隱藏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的釣獲物,禁止銷售、收購禁捕水域釣獲物及其制品。五是對舉辦團體性垂釣活動作了要求:主辦單位應當提前15日向舉辦地所在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數、使用方法和釣獲物種類等事項。活動舉辦時,所在地縣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現場監督檢查。六是對垂釣者安全意識、環保行為作了要求:垂釣人員應當自覺攜帶必要的水上救生設備,主動識別和避開危險區域,同時應自覺維護垂釣水域自然環境。七是明確了違規垂釣規定,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四川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在禁止垂釣的區域和時間需以垂釣方式開展科研教學、調查監測、探捕的,明確了相關要求。四、主要特點:(一)劃定垂釣區域。常年禁止垂釣區域,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即:長江干流瀘州段、赤水河干流瀘州段、沱江干流管驛嘴至胡市段、納溪區永寧河干流入江口至渠壩段,瀨溪河翹嘴_蒙古_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瀘縣段,龍溪河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龍馬潭區段),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的禁釣區。今后瀘州市長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護區和國家、省新公布的常年禁止垂釣水域,自建立和公布生效之日起納入禁釣區范圍。二是明確垂釣時間。避讓水生生物繁殖、洄游等生活關鍵階段,避免垂釣對水生生物資源造成破壞。辦法明確了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為禁釣期,禁止在全市所有天然水域進行垂釣。三是規范釣具釣法。每名垂釣者只能使用一根魚竿、一線、魚鉤鉤尖總數不超過兩個的釣具進行垂釣。禁止使用國家和省公布的禁用漁(釣)具和禁用方法;禁止使用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禁止使用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鉤寬超過2cm的魚鉤,鉤寬是指鉤尖到鉤柄的最小距離。根據上級調研咨詢,鉤寬超過2CM的魚鉤大多用于“錨魚”(利用突刺直接刺捕魚體的一種方法),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也多用于“錨魚”,與休閑垂釣的初衷相違背。因此,鉤寬超過2CM的魚鉤和探魚設備、視頻輔助裝置均禁止使用。四是規范釣餌類型。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以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一些垂釣人員使用魚類(尤其是泥鰍)、蝦類做餌料、窩料,引誘翹嘴_等兇猛貪食性魚類聚集,可在短時間內釣獲大量魚類,成為潛在的生產性捕撈手段。五是規范釣獲物處置。嚴格禁止釣獲物買賣交易,有交易行為的視同非法捕撈。六是規范釣獲物留取的規定。垂釣者每人每天垂釣期間,留取的釣獲物總重量不得超過2.5千克,超出部分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釣獲單尾(只)重量超過2.5千克的,可以留取,但只能留取一尾(只),其他釣獲物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五、常見入侵種類:常見外來入侵水生生物種類主要包括:克氏原鰲蝦(小龍蝦)、尼羅羅非魚、紅腹鋸鮭脂鯉、豹紋脂身鲇(清道夫)、食蚊魚、福壽螺、紅耳彩龜(巴西龜)、牛蛙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 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重點保護的漁業資源品種及其可捕撈標準,禁漁區和禁漁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最小網目尺寸以及其他保護漁業資源的措施,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法律分析:一、 禁捕范圍
滇池及主要入湖河道。包括外海和草海,以及盤龍江、新運糧河、老運糧河、烏龍河、大觀河、西壩河、船房河、采蓮河、金家河、大清河(含明通河、枧槽河)、海河(東北沙河)、寶象河(新寶象河)、老寶象河、六甲寶象河、小清河、五甲寶象河、蝦壩河(織布營河)、馬料河、洛龍河、撈魚河(含梁王河)、南沖河、大河(淤泥河)、柴河、白魚河、茨巷河、東大河、中河(護城河)、古城河、牧羊河、冷水河等河道,以及鄭河路溝、篆塘河、玉帶河、花漁溝(茨壩北路以南段)、海明河、廣福路截洪溝、漕河、馬料河上段、公司溝、石夾子大溝(含瑤沖河)、哨山河、鹽井溝、科地小河等支流。
二、 禁捕時間
上述禁捕范圍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暫定10年的全面禁捕期。經滇池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宣布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時間從其規定;因生態調控需要,銀魚和蝦的捕撈時間由滇池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滇池封湖禁漁的通告》 為有效地保護滇池水產資源,發展漁業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滇池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滇池的實際情況,決定每年從三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七日中午十二時止,對整個滇池水面(包括草海)實行封湖禁漁。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封湖禁漁期間,不論國營、集體和個人,一律不得使用任何漁具,在滇池水域和通往滇池的河道溝口擅自捕撈魚、蝦、蟹、螺、蚌、蛙等水產品。確需科研捕撈或移植種苗的,必須經市漁政監督管理處批準。
二、晉寧縣的太史灣、鴿子灣、北山灣,呈貢縣的烏龍灣,西山區的蘆柴灣、西華灣、灰灣等水域,是滇池魚蝦常年棲息、產卵的主要場所,實行長年封禁,重點保護。不論在封湖禁漁或開湖捕撈期間,均不準進行捕撈,放牧鴨子和撈取水草。
三、為滿足廣大釣魚愛好者的需要,封湖禁漁期間,允許在草海和離滇池河尾溝口一公里以外的河溝釣魚,但必須遵章,服從管理,不準干擾封湖禁漁工作。
四、封湖禁漁期間,不準買賣、加工滇池的鮮、干水產品。單位和個人出售非滇池的水產品,必須憑市、縣(區)漁政或水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方準經營。
五、違反上述規定者,除批評教育外,并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給予沒收漁獲物、漁具和違法所得,按規定處以罰款、吊銷捕撈許可證等處理。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懲處。對在封湖禁漁工作中堅持原則,積極管理,有顯著成績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法律主觀:禁漁期間不能釣魚。根據法律規定,對于違反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行為人,將沒收漁獲物與違法所得,并對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行為人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 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重點保護的漁業資源品種及其可捕撈標準,禁漁區和禁漁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最小網目尺寸以及其他保護漁業資源的措施,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法律分析】2020年7月起,長沙將“一江六河”(指湘江、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龍王港、沙河)等重點水域,列為常年禁漁水域。禁漁水域嚴禁電魚、毒魚、炸魚;常年禁漁水域禁止所有生產性捕撈;禁止使用電捕設備、迷魂陣、攔江網、地籠等禁用漁具。同時開展為期3年的集中打擊非法捕撈犯罪專項行動。2021年12月3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決定》,其中明確規定市民進行休閑垂釣時,不得一人多桿、一線多鉤、多線多鉤垂釣,嚴重違反的或將追究刑事責任,該決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法律依據】《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 》第七條 農業農村部制定長江水生生物及其棲息地調查監測的技術標準和程序規范,健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監測網絡體系,建立調查監測信息共享平臺。 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生生物分布區域、種群數量、結構及棲息地生態狀況等開展調查監測,并及時將調查監測信息報農業農村部。 第八條 農業農村部每十年組織一次長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普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專項調查,建立水生野生動物資源檔案,并向社會公布長江流域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狀況。 第九條 對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等國家一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專項調查監測,由農業農村部組織實施;其他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專項調查監測,由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條 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定期對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棲息地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 第十一條 因科研、教學、環境影響評價等需要在禁漁期、禁漁區進行捕撈的,應當制定年度捕撈計劃,并按規定申請專項(特許)漁業捕撈許可證;確需使用禁用漁具漁法的,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論證。 在禁漁期、禁漁區開展調查監測的漁獲物,不得進行市場交易或抵扣費用。
法律分析:1.該辦法所稱的垂釣是指使用釣竿、絲線、魚餌等工具捕撈魚類的行為。垂釣包括娛釣、游釣等捕撈行為,不包含經營性垂釣。2.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縣除禁釣區外的天然水域和公共水域從事垂釣休閑活動的個人3.青神縣野生漁業資源屬于國有資源
法律依據:《青神縣天然水域垂釣管理辦法》第十條 垂釣活動禁止以下行為:(一)嚴禁使用籠子鉤、聯體鉤、串鉤等工具進行垂釣;(二)嚴禁使用探魚設備、魚槍、弓弩等手段釣魚射魚;(三)嚴禁使用有毒有害餌料及采取打窩垂釣的行為(四)嚴禁使用除蚯蚓而外的任何活餌進行垂釣;(五)嚴禁使用其他禁用的釣具(六)嚴禁垂釣的漁獲物買賣。 以上行為均為非法捕撈行為,一旦觸犯,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
●瀘州龍馬潭區釣魚
●瀘州龍馬潭區釣魚
●龍馬潭區垂釣管理通知
●瀘州市龍馬潭區魚塘規劃圖
●龍馬潭區釣魚
●瀘州市龍馬潭區漁政局電話是多少
●瀘州市龍馬潭區魚塘
●瀘州市龍馬潭水庫公園
●龍馬潭區天然水域垂釣管理暫行辦法
●瀘州 龍馬潭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6瀘州龍馬潭區2020征地公告,2021瀘州龍馬潭區規劃局最新規劃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顧研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