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村拆遷補償規定2025,廣東省宅基地征收補償標準,法律主觀:各項 征地補償費用 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規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的補償標準):按當地

各項 征地補償費用 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規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集體土地房屋 拆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另行審批宅基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征地補償標準: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造成的經濟損失支付補償;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補償;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向該所在人支付補償;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勞動力支付補償。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第二款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分析:廣東省規定的農村宅基地面積為: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山區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一、廣州宅基地征收補償新標準1、補償新標準1、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是針對土地所有權給予的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法律規定集體,即歸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組織即村委會或村民小組;2、安置補助費安置補助費是針對土地使用權、農民生活來源給予的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歸土地承包戶,即農民個人,如果同意集體統一安置安置補助費則歸集體統一使用;3、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補償是針對財產所有人的補償,因此該項補償歸財產所有人。2、法律依據:《征地補償標準》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的條件是什么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并轉讓。
宅基地補償和房屋補償,一般補償形式有貨幣補償、置換補償2種。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廣東省征地補償新標準規定1、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況。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3、組織征地聽證。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土地征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進行補償的條件下,將集體所有土地及其上權利移轉為國家所有的行為。土地征收是將農業用地轉化為建設用地的重要制度,許多國家的法律均有相關規定。英國法稱之為“強制收買”,法國、德國法稱之為“征收”,日本法稱之為“土地收買”,美國法稱之為“最高土地權的行使”,我國香港法稱之為“官地收回”。征收與征用既有共同點,又存在不同之處。兩者都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經過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給予補償。但我們也應注意到征收和征用存在如下區別:(一)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根據《物權法》第44條的規定,因搶險、救災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見,征用只有在緊急狀態下才能適用,而征收則不以緊急需要為前提,即使不存在緊急狀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進行征收。(二)適用的對象不同征收的對象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而征用的對象則是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見,征收的對象僅為不動產,而征用的對象可為動產和不動產。(三)適用的法律效果不同征收的一個重要的特征在于發生所有權的移轉,其客體是不動產的所有權以及附著于所有權之上的其他權利,征收后不存在返還財產的問題。而征用的目的僅在于獲得征用財產的臨時使用權,并不導致征用財產所有權的移轉,在緊急狀態消除后,國家應當將所征用財產返還給權利人。這是兩者最本質的區別,例如:城市房屋拆遷后,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永久收回,這屬于征收;而在緊急狀態下,如為了防洪,臨時征用公民房屋的,在防洪結束后應將房屋予以返還。(四)適用的補償不同由于征收需要移轉財產所有權,而征用僅為對財產的臨時使用權,因此兩者的補償標準自不相同。國家在征收時,應當向被征收方支付合理的經濟補償及其他費用,如導致房屋拆遷的,應當保證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如導致農用地收回的,應當保障農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在征用的情況下,如果被征用財產在緊急使用后沒有毀損、滅失的,應當返還原物,并就該物的使用費進行補償,該補償自然遠遠低于對財產所有權的補償。當然,如果被征用財產在緊急使用中被毀損、滅失的,則應當按照該物的市場價格予以補償。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廣東省農村拆遷補償規定文件
●廣東省農村拆遷補償規定最新
●廣東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0
●廣東省農村拆遷補償標準
●廣東省農村拆舊政策
●廣東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1多少錢一平方
●廣東省農村征收標準
●廣東省農村征地補償標準
●廣東省拆遷補償明細
●廣東省農村征地補償款的有關規定2020
●廣東省宅基地征收補償標準文件
●廣東省宅基地征收補償標準文件
●廣東省宅基地征收補償標準最新
●廣東農村宅基地征收補償
●廣東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錢一平方米
●2020年廣東省的宅基地政策
●廣東省宅基地最新政策
●廣東省2020年農村宅基地收費標準
●廣東宅基地政策出臺
●廣東省 宅基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廣東省農村拆遷補償規定最新,廣東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1多少錢一平方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魯松
內容審核:劉超律師